愛‧生活與學習

單維彰的私人書評

愛‧生活與學習 Living, Loving and Learning, Leo Buscaglia, 巴士卡力,簡宛譯,洪建全文化基金會, 1983.

當我將《科學月刊》的專欄取名為『數‧生活與學習』的時候, 就感覺以前似乎見過一本名叫《愛‧生活與學習》的書, 只是時光久遠記憶黯淡,也沒去查明。

前幾天,媽媽整理房間,挖出很多「寶藏」。 這本書,就這樣意外地重見天日了。 所以,我果然曾經「見過」這本書。 但是,書裡沒有眉批,沒有簽名,沒有蓋上藏書印; 最糟糕的是,每個打折的頁面上,都找不到我熟悉或是讚賞的觀點。 因此可以判斷:這本書不是我的,而且我大概沒讀過它。

我非常懊惱,在大學時代不曾讀過一本關於「愛」的書, 帶領我預覽它在「生活」中的實際面向, 並介紹我如何能夠「學習」它的動詞和名詞意義。

但是,如果我在大四那一年讀了這一本書,今天的人生會有所不同嗎? 我沒有水晶球,就算往回看的那一款也沒有。 但是就我現在的理解,認為當年我恐怕讀不下這本書, 即使讀了也未必產生內化的影響。 簡單地用今天的「俗話」來說:『這本書不是我的菜。』

為什麼呢?其一,這本書的詞藻太平白了,沒有修辭。 我喜歡閱讀那些文字本身就足以令人欣賞的書。 (這未必是個好習慣。) 其二,這本書無義無理,缺乏令人掩書嘆息或者拍案叫絕的思考深度。 當然,談「愛」與「生活」,未必需要義理的深度, 但是我總希望多讀到一點道理,而不是簡單平白地告訴我這、告訴我那。

論說教

譯者說這本書「沒有說教」。我在想,不知道她對「說教」的看法是什麼? 這本書不叫說教,我就不明白什麼叫做說教了。 只是他說得不強烈,讓人還算看得下去就是了。 且容我表達個人對「說教」的定義:沒有闡述、 沒有理論、沒有辯證,便要別人相信自己之言,是為說教

作者批評鄰座的人一直說「我、我、我」, 他憐惜一個年輕人覺得生命無聊,他惋惜一個聰明美麗的女學生投海自盡, 他不同意一名少女自認為又醜又沒特色,他說人不該自我設限, 他不滿意一位人夫抱怨家人都離他遠去, 他不認同一個大學生說「這世界讓人無法忍受」。 他說,那些觀念都不正確,都不是「愛」。 但是,他沒說為什麼?為什麼人生不是無聊的? 為什麼人不該一直說「我、我、我」? 認為自己醜又沒特色錯在哪裡? 這世界究竟哪裡有趣了?那位聽了他半學期的課而忽然投海自盡的女學生, 是不是有什麼領悟?

在我看來,一個人如果覺得生命無聊,生活無趣,人生乏味, 想必有他的原因;很可能是個深刻而不容易辯駁的原因。 那樣的看法,固然不利於社會,但是卻也不見得有害於社會。 反正這個社會或許真的不缺人;例證之一,就是這個世界因為不缺乏繁殖能力, 所以不再嚴厲對待同性戀者。 就像那些無法愛上異性的同性戀者,那些真正無法熱愛生命, 認為「生命無聊至極」的人,既沒礙著任何人, 過著他們自己安安靜靜的生活,又何必被貼上負面的標籤? 如果有一個人說:『我沒有愛,我不想愛』,不被允許嗎? 如果一個人認為:『我又沒有自願被生下來』,究竟哪裡有「錯」呢? 當一個人說:『活著只是因為還沒死』,天啊,這難道不是一句至理名言嗎?

我的意思倒不是,必須要舉出偉大的理論或詭譎的辯論,才不叫做「說教」。 說個故事、神話或者寓言都行,做個闡述或類比都好, 總比「我說那不對」要多點說服力吧?

(我可沒有聲稱自己不是「說教」,讀者自己看著辦吧。)

如果這麼薄的一本小冊子可以教人熱愛生命, 教人知道如何去愛,那幾乎就是神蹟了。 就好像他可以觸著你的眉心,
說:『快樂吧』,你就快樂了。他可以拉著夫妻的各一隻手,
說:『你們相愛吧』,兩人就破鏡重圓了。他可以仰頭對 7 層樓上面準備跳下的人,
說:『生命無限美好啊』,他就搭電梯下來了。

關於生命,關於愛,並不是不能辯論。 而是,唉,「不堪」辯論。 那些能夠社會化的人,說了很多,主導了社會的道德和價值。 那些熱愛生命的人,通常也有了文采(因為他們也通常熱愛人類創造的文字), 所以他們寫了很多很多(似乎包括你正在讀的這一篇在內), 他們取得了文化的發言和詮釋的權力。 至於那些沒有完全社會化的人,他們沒有聲音;他們被認為不道德或沒價值, 恰恰就因為他們社會化得不夠成功。 他們也很難留下辯證和自衛的言論,因為他們通常沒有拿到發言權。 更基本的原因是,他們懶得辯白,他們懶得寫;別忘了,他們根本不愛生命, 那還有什麼值得辯證的呢?

也談愛

作者說他不敢給「愛」下定義,因為「愛是有無限深度的」。 我想,他也不能說明什麼是「無限深度」吧? 或許,從 21 世紀初的台灣看出去,更憎恨這種說法: 把語言和文字,任意惡搞,隨意延伸,直到沒有人能夠明白任何意義為止。

雖然惡搞語言並不是 21 世紀獨創的把戲,但是只要看看台灣的政治和媒體, 就知道文字被毀壞到什麼程度。 19 世紀的 Carroll,就在愛麗斯的異想世界裡發明了「蛋頭」角色, 讓他刻意地惡搞語言。20 世紀初,年輕的訊息論創造者 Shannon 向大師 von Neumann 請教他的新想法, 後者建議他把那個新概念稱做「熵」(entropy)。 Shannon 問為什麼?說他自己都不太明白什麼是熵。 von Neumann 說,正是如此。他說,正因為沒有人知道什麼是熵, 你在辯論的時候就有很多空間,立於不敗之地。 今天,「訊息」的測度,的確就稱為「熵」。

同理,你可以稱任何行為「愛」,因為已經沒有人明白這個字的意義了。

不能為「愛」下定義,跟「無限」和「深度」才沒有關係。 我認為這是長期懶散怠惰、因循苟且的結果。 「愛」是個俗擱有力的字,很方便就叫得出口,聽到的人又很容易有莫名其妙的激動, 所以是個「效果」超好的字,整個就是「惠而不費」。 只要叫得夠大聲,這個字可以蓋過所有的動機,也可以合理化所有的行為。 我不知道其他地方怎樣,就台灣而言,「愛」這個字已經被用爛了, 爛得讓我不忍心看它。

語言中本來就有無法用別的文字下定義的「元素」, 就像幾何中也有無法用別的觀念來定義的觀念,例如「點」和「集合」。 「愛」和「美」和「意義」都是無法用其他文字下定義的「元素」。 不信你去查字典,在解釋「愛」或「美」或「意義」的文字當中, 必然可以找到與其等價的字或詞,追查那個字或詞, 不久就會繞回「愛」或「美」或「意義」。

年輕的時候, 我們振振有詞地唱著羅大佑的名句:『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什麼?』。 活到中年,我不知道羅大佑會不會後悔寫了這一句, 而想要改成:『永遠這東西我明白,但愛情是什麼?』。

所以,不能為「愛」下定義,是有其語言學的理論基礎的。 這種字,必須在社會化的過程中,經由許多的經驗和觀察, 包括閱聽媒體的經驗,逐漸內化它的意義。

但是,在當下的台灣, 一個人如果真的要靠個人成長的經驗和閱聽媒體的經驗來了解「愛」, 那後果還真是不堪設想。 因此,要重振「『愛』的教育」,首要之務,就是不再用「愛」這個字; 或者,每次有人說它,就務必要立刻問清楚,此時的那個「愛」是什麼意思? 可以用哪個字或詞來替代?

舉一個例子。女孩說:『我交過的男朋友,大概都只有喜歡吧。』
我追問:『妳的意思是,只有喜歡,沒有愛嗎?』
『對啊。』
『妳怎麼知道沒有愛呢?』
『因為分手的時候沒有「捨不得」啊。』
於是我們明白,在那個當下,她的「愛」就是「捨不得」的意思。

其實,「捨不得」是「愛」的古意之一。 詩經裡有一首『將仲子』,大約翻譯做「拜託二哥」, 就是「愛」這個古意的使用示範。 這首歌有三疊,我最喜歡第二疊的前半和第三疊的後半,引述於下; 讀者輕易可以搜尋全詩,我就不囉唆了。

將仲子兮,無逾我墻,無折我樹桑
豈敢愛之?畏人之多言
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意思大約是「拜託你啊,二哥,別爬我家的圍牆,別攀我家的桑樹」 而引伸的意思是,那位鄰居的二哥會坐在女孩兒家的牆頭上,說說情話, 還會爬到她家的桑樹上,唱唱情歌。 接著,女孩兒解釋,「我不是捨不得我家的圍牆和桑樹」, 有人在部落格裡解釋這句話為「不是我不愛你」,這是今人隨意曲解古詩, 連基本的代名詞都搞錯了;就像有人故意要惡搞曹操和小喬,我們也沒辦法。 這句的「愛」就是「捨不得」的意思。 後面的幾句等於是白話文了,不必註解。

詩經裡另一個「愛」出現在「愛而不見」, 而那個「愛」其實是「礙」的意思。

認認真真地談「愛」,卻撇開「愛」(Love) 這個字,已經有了前例。 那是 C. S. Lewis 的精闢小書《四種愛》(The Four Loves)。 好啦,書名上就有「愛」,但是,書裡面卻用四個更精確的字來討論:

這本書 (1960) 甚至比巴士卡力的書更早出版, 可能因為作者的學術名氣過大而不能暢銷吧。 這卻是我很懊惱在大學時期沒有人教我讀的一本書。

特指男女之間的那種愛,也就是 Eros,根源於人性中繁殖後代的本能; 正所謂:『食色性也』。 但是,人們卻在 Eros 之外另給自己加上了兩個維度,交纏攪和, 把自己弄得頭昏腦脹。那兩個維度是

為了避免把不一樣的事情混為一談, 下次有人說『我愛你』的時候,最好當下問清楚,你的意思是...
  「一天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想我,或做跟我有關的事」?
  「跟我說再見的時候會捨不得」?
  「會嫉妒我跟別人在一起」?
  「願意給我隨時找到你的特權」?
  「願意給我優先約你的特權」?
  「想要跟我有固定的約會」?
  「想要把你的喜樂憂傷和心情瑣事都講給我聽」?
  「願意聽我的喜樂憂傷和心情瑣事」?
  「希望有我長期作伴」?
  「願意作我長期的伴」?
  「願意為我付出金錢」?
  「願意為我付出時間」?
  「除了喜歡我可愛的這一面以外,也願意忍受我討厭的另一面」?
  「計畫你自己的時候會把我考慮在內」?
  「自願給我這種關係的唯一性」?
  「想要跟我一起計畫未來」?
  「想要跟我共同生活」?
  「想要跟我生育共同的後代」?
還是,只是
  「想要跟我做愛」?
(可複選或評分)

贊曰

寫到這裡,倒覺得我對巴士卡力過份不公平了。 這本書不是全然不好,還是對我有助益的; 而且,既然可以在 12 小時內讀完,我還是推薦大家讀這本書。 或許,我只是對他「期待」過高罷了。而「期待」,誠如作者所言, 『是累人的累贅』。
期待,也是親密關係的阻礙,你不能總是期待別人如你想像一般理想, 完全合乎你的心意。如果別人不合你的期待,沒有如你心意, 你就生氣,懊惱。 (p. 107)
期待某人記得我的生日,期待他給我一個「驚喜」。 辛苦地為她做了一件事,期待她的讚美。 默默為他做了犧牲,期待他也一樣地犧牲。 簡言之,期待對方以自己對他的方式對待自己。 這些,真的是戀人們經常用來折磨彼此的方式。

對於「人生」的大問,作者其實有一小段話,說得頗有 『未知生,焉知死』的神韻。

為什麼生?為什麼死?為什麼痛苦?我也希望這些問題都有答案。 但是,先聖先哲早就問過同樣的問題,連他們也得不到答案。 若我窮一生之力去找尋解答,我怎麼會有時間去生活呢? (p.115)
我的認識雖不完全是這樣的,但是,差不多了。 如果列在「人生 101」的課程裡,這個說法算是很好的入門。

最後,我真正要感謝巴士卡力和簡宛的, 是他們給了我的專欄一個好名字: 『數‧生活與學習』。 這是我真正欠他們的一份恩情,不衷心感謝就太狂妄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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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Sep 11, 2009
Last Revised: 09/09/15
© Copyright 2009 Wei-Chang Sh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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