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南湖大山登山失聯事件」

作者: wcshann (阿丹) 看板: NCU
標題: Re: 登南湖大山 中大五學生失聯
時間: Sun Jul  7 19:38:15 2002

恕我不引述前面的許多發言。

第一件事:他們並沒有「失聯」,而是「尚未到達聯絡時間與地點」。 這兩個概念有基本的不同。例如當我搭乘飛機到美國,在航行的 16 個小時當中, 在台灣的親友都不能跟我聯絡。我算是「失聯」,還是「尚未到達聯絡時間與地點」?

接著要回 callmegod 的話。從這位先生的 userid 看得出來您是個頗為自我中心的人。 請您放下身段,靜心讀完(對不起,這篇有點太長了,沒辦法)。 您指控「潘姓留守人竟然欺騙我們說我弟他們有攜帶收音機」似乎稍嫌急躁。 如果您參見山社版,可以看到他們也來回談到這件事。 在出隊計畫書裡面,的確寫著收音機。 後來知道他們沒帶。這是山社需要檢討、領隊需要負責的地方。此言是否屬實, 很容易對質;在此之前,公然指稱別人蓄意欺騙,是不公平的 (尤其是,我猜潘先生已經不想再多說的時候)。

這次登山的五個人我都認識(除了阿志比較不熟, 但是任何人見過他的一身肌肉都會對他的體能有信心), 基本上我明白這是一個經驗、智慧和體能都成熟的隊伍。 而且在得知他們的行程計畫之後,很明顯當時 (7 月 4 日) 還不是組織搜救隊的時候。 我相信當時的專業判斷也是如此,所以國家公園的警察才會暫時按兵不動, 或許也因此使得 callmegod 指控山社「百般的阻撓我們找人去救援我弟他們」。 我相信鄧府上下為此焦急,換做任何家庭,也同樣擔心。這種擔心, 就像我去年在台北的中正紀念堂看元宵花燈的時候和孩子們走散了一樣的焦慮; 他們倆平均年齡只有十歲,何況我還不能確定他們倆是否也彼此走散了。 但是,如果我當時去報案,說是我的孩子失蹤了, 或者遭綁架了,警察肯定不會理我。因為在程序上,就是還沒到立案的時候。 這種程序或許真的造成遺憾,但是考量社會成本,這樣的程序並非一無是處。 萬一另一處有一個類似八掌溪事件那樣「明顯而立即」需要救助的狀況發生, 而所有救難人員都被派到山裡搜尋「失聯」或者「尚未到達聯絡時間與地點」的登山團體, 那時候又要怪誰呢? (或許都要怪登山客吧,全是他們的錯。)

我自己也在山上遇過颱風。那是 1982 (或者 83) 年暑假, 我們一行六人由南向北走南一段。 當時因故在石山工作站(南一段的起登點)多耽誤了一天, 所以在稜線上從收音機聽到有颱風的消息之後,已是離開平地的第四天。 當年沒有行動電話,也沒有適合行動攜帶的無線電(違禁品),山下的人, 包括我的父母、妹妹在內,只能信任我。 我不能逞英雄跟你們說那是 piece of cake,山上的颱風真的很可怕。 我們在草原稜線上掙扎了四個小時,才找到一處避風的窪地紮營。 不多久,另一個帳篷的外帳還是被風撕裂了,於是六人擠進一頂帳篷; 再沒多久,我們發現那個避風的窪地原來是一個乾凅的池塘,現在它恢復成池塘了。 我們蹲著捱過了狂風暴雨的 12 個小時。然後我們撤退。 在負重二十多公斤的情況下穿著浸水的鞋子一天走了 35 公里, 只為了趕到一個有電話的地方報平安。

這次出隊的五個人,無論在體能、技巧、裝備和知識上,都勝過 1982 年當時的隊伍。 這是我對他們的信心來源。他們雖然不知道山下已經亂成一團, 但是想必知道家人的焦慮。否則, 正常來說不會有人在早晨七點登上南湖北山主動撥電話下來。 這已經是他們最負責、最專業的表現了。這也是完全按照既定計畫的正常運作。

我明白這次事件使得有些人焦慮,然後轉為憤怒。但是請大家靜下心來理性想想, 不要把自己的憤怒發洩到別人的身上。我們應該為這五位年輕人感到驕傲, 不該遷怒他們,更不該像有位同學暗示的,他們會被「禁足」。 理論上,除了法律以外, 沒有人可以「禁足」一個二十二歲的成年人。 而山社同學應該記住「忘記帶收音機」這件事,絕對不要再犯。

回到去年元宵節的中正紀念堂,當我在人群中焦慮地躦行了半個小時, 突然看到那姐弟倆牽著手還各拎了一支冰糖葫蘆,我累積了半小時的焦慮立刻轉為憤怒。 剛才還深怕一輩子再也找不到他們,找到的時候卻氣得恨不得要把他們甩得遠遠的。 但是看到他們得意的模樣,著實需要很大的一口氣才能把燒到了眉毛的怒火硬是壓了下去。 所以我明白,滿腔的熱愛真的可以化為等量的憤怒, 而這股憤怒適足以將自己的愛意用完全相反的方式表達出來。 後來姊姊告訴我,他們有跟我說要擠進攤位去買冰糖葫蘆, 可是我當時顯然沒聽到,因此就走散了。他們排隊非常久才買到,又奮力擠了出來, 才發現找不到爸爸。但是姊姊告訴弟弟不要慌張,儘管站在路中央吃冰糖葫蘆, 等著爸爸來找我們。我認為他們應該得到讚許。

回到 1980 年代。我是家族內三代單傳的男孩(我的兒子是第四代單傳), 我和父母親因為登山的事爭吵過許多回。就像許多人說得一樣, 我為什麼不能像別的男孩一樣找點其他的運動,為什麼那麼自私,非要登山不可? 詩云:

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意思是說,一個人愛上了另一個人,或者愛上了一種身心安頓的方式, 他的心就已經安定在那人或那事上面。一個人的心,不能像顆石子一樣, 隨便要把它踢去哪裡,就踢去哪裡。一個人的心,不能像床草蓆一樣, 隨便要把它捲起來送給誰,就送給誰。

我從小就面黃肌瘦,同學中嘲笑的四眼田雞和書呆子,就是我。戴著一千度的厚鏡片 (當年沒有超薄鏡片,或者我媽買不起),還天生一雙扁平足, 我實在無法參與當時學校裡最熱門的躲避球和籃球運動。經過對攝影的愛好, 我開始戶外活動,後來(在國三的時候)轉為登山。在山上, 我發現自己不必跳得比別人更高、不必跑得比別人更快、不必贏過任何人、 也不必被任何人打敗;我只要按照自己的步驟克服自己的懦弱就可以了。 山,既不歡迎我,也不拒絕我;既不鼓勵我,也不嘲笑我;既不刁難我,也不順服我。 後來,逐漸地,父母親似乎就認了,我們不再爭吵,他們雖然會唸, 但是給我更多的是支持和信任。一直到前幾年,我爸七十歲的時候, 他才在一次聚餐中說起。他說當時看到我的體格逐漸變強, 毅力和耐力也都不凡,更重要的,他發現我的自信心都是從登山來的。 所以他當時對自己說,不要再反對兒子登山,相反地,要給我買最優秀的登山裝備, 要讓我去參加所有可能的訓練課程。就這樣,我甚至去學了滑雪。 如果當年在南一段用的不是我爸給我從美國郵購來的遠征級帳篷,情況只會更慘。

同樣是 1980 年代。因為暑假是最不適合登山的月份,但是沒辦法,學生只能在暑假登山。 有鑑於此,當我在高二擔任建中登山社社長的時候,寫了一封萬言書上呈校長, 請他批准建中山社利用校慶前後,請假登山。校長答應了。 我不知道這個判例後來維持了多久,至少在那幾年, 建中山社的確在每年 12 月初有一次登山特權。

清大山社著名的松雪樓前山難,震驚全國,如今成為所有大學登山社的入門典型教材。 一次死去六名菁英的山難,面對全國萬夫所指,清大做了什麼?當時的清大校長, 沒有責罵學生,沒有禁止登山,他出面一身擋下社會上所有的輿論的指責。 他要山社檢討、並且公佈所有檢討的結果。現在,我們每個人都知道, 在山上遇到颱風或者氣候巨變「只能等、不能挺」就是當時那個案例留下的警醒。 清大還在黑水塘建立了三座成功堡,以防悲劇再度發生。 當年的清大校長,給所有年輕人、和整個社會,結實地上了一課。

建中之所以是建中,清大之所以是清大,絕不只是他們的聯考排名啊, 是因為有這樣的校長!有這樣的校風!

最後,請容我代表登山者對所有泛指我們自私、無知、狂妄的人,說幾句話。 現在這個社會,包括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都有人願意聽聽他們說話,那麼登山者的話, 是不是也可以聽聽呢?

就情感而言,我前面引述詩經解釋過了。每一個人,都難免有他寄託自己感情的對象, 也難免有他安頓自己身心、肯定自己存在之意義的行為。只要在法律範圍內, 他應當有此自由。

就法律而言,國家公園和山地管制,都有既定的規章。在某些情況下,將會禁止入山。 這次活動的隊伍乃是以正常程序入山;這也就是說,在他們入山的時候, 關於颱風的警戒狀態,並沒有到達需要禁止的地步,否則他們根本就進不去。 因此,請勿將我們中大山社的五位同學比喻成電視上說 「屢勸不聽還要在颱風天出海釣魚」的人(或許他們也有話要說,由他們自己說吧)。 當然法律可以規定得更嚴苛一點,例如可以說只要在太平洋區有熱帶低氣壓形成, 就禁止入山。但是,過苛的法律只會逼良為娼陷民於罪,這是法律常識。 從春秋戰國到法國大革命,有說不完的典型案例。

就理智而言,哪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不曾荒唐?這種荒唐來自於需要自我的肯定, 需要外在的關注。表現在外,就是青少年的荒唐行徑。我始終相信,同一個靈魂, 在某個社會時空,可以發展成立馬橫刀義氣稟然的關雲長,換成另一個社會時空, 或許因為少年時期在大度路上飆車砍人打群架,這一輩子就不再有發展的機會。 年輕的肉體出自於忍不住的好奇而渴望獨立特出、渴望冒險犯難而成就不凡, 這或許是內建在我們基因裡面的一個訊號。 而人類這個物種四十萬年可以演化成今天這付榮景,也可能是拜這種基因所賜。 社會的風氣,特別是成年人所塑造的社會資源和主流意識, 應當要設法成就這些年輕幼類的渴望,將之疏導至有創造力的方向,而非遏止和責難。 我們關愛、保護自己的後代,卻也要明白, 適當的時候要有足夠的勇氣留給他們自我成就的機會, 還要有勇氣承擔起可能的責任。1980 年代的建中校長和清大校長, 想必是有這種勇氣的教育家。

自從西方工業革命以及城市化的伊始,就有梭羅、繆爾、羅素、泰戈爾和徐志摩等人, 接力以優美的文藻和冷靜的聲音,告訴我們「自然」是一切的療法。如今, 許多人生於城市、活於城市、死於城市,這些人無法瞭解前述哲人所言何物, 因為他們實則已經演化成為「人類」這個物種的一個亞種。 「城市人」這個人類亞種無論在生老病死各方面的經驗和認知, 都開始和原來的人類不同。就像所有生物的亞種一樣, 城市人開始出現各種獨特的病徵:從心理的、社會的、甚至到生理的都有。 而我們登山的人相信,登山可以減緩或者避免這種病徵。我們也都相信, 如果國家的資源能夠容許更多年輕人在更安全的情況下登山, 則城市裡的警察可以少一些搖頭族要抓,少一些飆車族要抓。

只是,也許有些家長,要將兒女上 KTV 徹夜不歸的焦慮,換成兒女上山後的焦慮。

> 作者  callmegod (...)                         看板  NCU         
> 標題  Re: 登南湖大山 中大五學生失聯                                          
> 時間  Sun Jul  7 20:39:09 2002
>
>我首先想對潘同學提出道歉
>剛才在你們登山版也看到在別人眼中的你
>你也對他們這次登山活動竭盡心力的付出
>我對我的言詞深表歉意                
>你對他們這次活動盡責的表現我致上謝意
>有機會的話也希望能夠認識你          
>
>但我想提醒wcshann先生我取什麼ID那是我當時的想法
>你沒有必要批評我的ID吧 畢竟對事不對人吧

<我非常瞭解對事不對人的議論原則。那一句損人的話是經過考慮寫上去的。目的
<是讓您也感受一下潘先生被人誤解的心情。Ge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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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July 7, 2002
Last Revised: July 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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