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的方法、動機與目的 我本來想要說,對於每一個數學課題(或主題、或單元), 我們都要明確地向學生交代『數學的意義』。 但是後來又想,「意義」這個辭太抽象了。 想要對中學生講解什麼叫做「意義」就已經夠困難了,更何況是數學的意義。 因此我設法將這一節想要表達的事情,用更明確的名詞標明出來。 我認為,對於每一個數學課題,在我們的教材內容中, 都要明確地向學生交代有關這個課題之『數學的方法、動機與目的』。 說得更淺白一點,「方法」就是「如何做」、 「動機」就是「為什麼要這樣做」、「目的」就是「做什麼」。 大部分的數學老師,都能詳實地傳授「方法」這一部分。 這確實是數學內容的最主要部分,也是國內學生的數學能力, 比起西方同儕最為自豪的部分。 但是,數學課之所以獲致最多的反感與誤解,卻多是因為忽略了「動機」與「目的」之故。 特別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數學的動機與目的,時常可以分成內部的與外部的。 所謂「內部」,指的是數學這門學問的內部。比如說微積分的嚴謹化, 集合論乃至於整個數學的公理化,其動機與目的都可以算是內部的。 所謂「外部」,汎指應用於數學以外的。比如說 delta 函數與廣義函數的定義, 其動機可以說是來自於量子力學,所以是外部的。再如最初發展微積分的動機, 亦可說是為了能夠以數學方法,處理像牛頓運動定律 (F=ma) 這樣的物理關係, 所以也是外部的。 有的時候,無論是動機還是目的,都牽涉到超出中學生知識範圍的典故。 這就是中學教師的責任:要能夠抓住要領,以當代的眼光,回顧一段歷史, 用適當而淺顯的範例,甚至以感性或哲學的口吻,傳授這兩部分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