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引用,除了引用本網頁以外,也可以引用以下文獻:以下文字是這篇論文的第三章第一節裡的第(二)小節。
- 單維彰(2021)。數學素養課程的轉銜。課程研究期刊,16(1),1-16。 〔全文〕
素養並不排斥精熟。 數學素養課程仍然肯定精熟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在創造力心理學上,已經知道精熟練習可以造就思考的流暢性, 而流暢性則是孵育創造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學習心理學上,也已經知道精熟是為了減少工作記憶的負擔, 使得學生能夠學習更進一步的知識或技能。 這兩項心理學知識已經是老生常談, 如有必要請參閱《中學數學教材教法》第二章第二節。 教師必須秉持專業,以學生的需求為中心,來判斷有益於個別學生的精熟練習。
以下分別是民國 104 與 105 年的國中畢業會考數學科第一題與第二題:
有經驗的教師都知道學生具有個別差異, 所以「有益於」學生的精熟練習範圍,也是因人而異的。 例如正整數的(正)因數分解是有效執行分數運算及平方根化簡的基礎, 必須適度地精熟。 可是此一目標卻應有層次的分別。 作者相信 20 以下的因數分解是所有學生都該在七年級前期就精熟的, 事實上,希望能在小學畢業前就已經精熟了。 至於 20 到 50 之間、50 到 100之間,是另外兩個層次; 可以容許有些學生慢一點達到目標,甚至可以容許部份學生達不到目標而改用計算工具。 只有很少數的人能夠精熟 100 以上的因數分解,這些人是可遇不可求的, 應該不會有教師把它當作精熟的目標。
為了精熟,我們需要刻意練習(deliberate practice)。 有西方人主張刻意練習是追求卓越的方法,而且寫成了暢銷書 (Ericsson & Pool, 2016)。 其實,華人都知道勤奮不懈的刻意練習是追求卓越的不二法門, 但西方人提醒我們的是,要隨時檢視大目標, 確保刻意練習不是浪費資源(個人的時間與精力)而是對準了目標的有效活動。 因此,在數學素養課程中,還是可以為了精熟而做刻意練習, 但是教師必須有意識地根據學生的需求做過考量, 確認所做的功課是有效的刻意練習,而不是白白受苦。
相對於前面舉例的會考試題,以下則是常見於教科書的算式:
Ericsson, A., & Pool, R. (2016). Peak: Secrets from the new science of expertise.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 陳繪茹譯(2017) 刻意練習。臺北市: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