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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節中我們介紹定積分觀念的一項推廣─即引入瑕積分的概念.
在我們定義定積分時, 我們假定被積分函數有界,
又假定積分的間隔為一有限間隔. 為了取消這些限制,
Cauchy 引入了瑕積分的概念. 先讓我們看一個例子:
我們知道對任意實數 T,
都可以用積分
表示.
大家通常又認為
.
所以我們希望能把積分
解釋為
Cauchy 引入了瑕積分 (improper integral) 的觀念,
就是為了合理地解釋這類問題.
以下我們把以前所講過的積分稱為正常積分 (proper integral).
我們要定義的瑕積分呈
之形,
其中 a,b 代表實數或符號 ,
而且函數 f(x) 不一定有界.
以下我們用 I 表示此瑕積分, 其定義要分以下數款說明:
(1)
為實數, 且對任意
,
積分
均為正常積分. 如果極限
存在且為有限值, 此時我們把 I 定義為該極限.
((2)
為實數, 且對任意
,
積分
均為正常積分. 如果極限
存在且為有限值, 此時我們把 I 定義為該極限.
(3) a,b 均為實數, a<b, 函數 f(x) 無界, 但對任意 ,
積分
均為正常積分.
如果當 T 從 a 的右側趨近於 a 時,
極限
存在且為有限值,
此時我們把 I 定義為該極限.
(4) a,b 均為實數, a<b, 函數 f(x) 無界, 但對任意
,
積分
均為正常積分.
如果當 T 從 b 的左側趨近於 b 時,
極限
存在且為有限值,
此時我們把 I 定義為該極限.
(5) 一般情形. 假定我們能選擇 n-1 個實數
使
,
且使每個積分
均為正常積分或為 (1)-(4) 中所定義的瑕積分. 此時我們把 I 定義為
注意在這個定義中, I 的值和 n 及分點
的選擇全都無關;
這就是說如果我們也能選擇 m-1 個實數
使
,
且使每個積分
均或為正常積分或為 (1)-(4) 中所定義的瑕積分,
則必有
這結果讀者試自行證之.我們將結果的一部分留作習題.
(6) 若 b<a, 則定義
在以上 (1)-(6) 諸款中, 積分 I 有一個固定的有限值.
此時也可以說 Cauchy 的瑕積分 I 收斂(converge).
在 (1)-(4) 諸款中, 如果所談的極限不存在, 或
或 ,
我們便說 I 發散 (diverge). 在情形 (5) 中, 如果諸積分
中至少有一個發散, 我們便說 I 發散.
對瑕積分有了這些瞭解以後, 本節開始所舉的例子便可完全 justify 了:
現在讓我們再舉兩個有趣的例子: 設
為正實數.
我們將考慮
的積分:
(I)
.
這積分當
時收斂到
,
當
時發散.
(II)
.
這積分當
時收斂到
,
當
時發散.
有時我們也把面積和體積的觀念應用到無界的區域去.
例 4
求曲線
與
x軸所夾的面積和這面積圍繞
x 軸旋轉所得的體積.
解. 所求的面積應為
但這積分發散, 故面積無限. 又所求的體積為
這卻是有限的體積了.
習
題
- 1.
- 決定下列各積分何者收斂, 何者發散, 並求出收斂者的值:
(a)
,
(b)
,
(c)
(d)
,
(e)
,
(f)
- 2.
- 設
問
為收斂或發散?
若收斂, 則求其值.
- 3.
- Evaluate
- 4.
- 設 f(x) 為定義在
上的函數, a,b 為實數. 假定
試證
- 5.
- (a) 試證若
,
則
.(b) 試求一函數 f(x),
使
得有限值,
但
發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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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