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盡頭 (The End of the Affair), Graham Greene, 盧玉譯, 時報【藍小說702】2001, ISBN 957-13-3432-4
《愛情的盡頭》描寫的是一個走不到盡頭的愛情,可能會像甚麼樣子。
但是一本好的小說當然不會只講一個故事。 或者它只講一個故事,但是不同的人會讀到不同的故事。 我猜有人會讀到另一個故事:一個信仰的必然性的故事。 還有另一個故事:兩個男人透過一個女人而相愛的故事。 我看到了這些其他的故事,但是都沒興趣。
什麼是走到了盡頭的愛情? 結婚吧,也許這是一種盡頭。 結婚之後可能繼續著愛情,也可能不。 不論繼續還是不繼續,反正都無關宏旨了。 結婚之後就是生活,一個家庭的生活,兩代或三代人的生活, 一個或兩個家族的生活。 那也是人生這趟「學習之旅」的重要過程, 包含著極端重要的學習機會,甚至包含著愛情。 但是跟我們這裡說的愛情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所以,不管結婚或不結婚,愛情總有它自己的盡頭。 一個走到了盡頭的愛情,其實即使在完全沒有經驗的人身上, 也會跟愛情的開始同樣地訊息明確;至少當回頭審視的時候, 它的開始和結束,訊息都很明確。 當事人總是知道得很清楚的。
當兩個人都很清楚地開始了互相的愛情, 而且當兩個人都很清楚地走到了盡頭, 那麼,即使是一場結束的愛情(反正它總會結束,one way or another), 就算是有點不快樂、有點小遺憾, 這兩個人都總算是幸福的。
愛情的同時開始,通常不成問題,否則我不知道那還能不能稱為愛情。 問題是愛情不一定同時結束。 當其中一個人還沒走到盡頭,或者他還不認為到了盡頭, 不管他理解還是不理解另一個人為甚麼自稱看到了盡頭, 那就是痛苦的故事要開始了。 雖然這痛苦終於也有盡頭,但是痛苦的久暫, 似乎與他的身份歷練理智情商都沒有顯著的相關, 而是與他對於那被撕裂、被中斷、被抽離的愛情所抱持的懷疑程度有關。 為甚麼?究竟為甚麼?他無法終止地拷問自己, 他編造出一個接著一個想像力豐富的原因,卻永遠沒有答案。
這部小說開始的時候,那位事業有成而且思想豐富的中年男子(墨瑞斯‧班德瑞克), 已經承受這樣的痛苦長達十九個月了,他還在繼續問著同樣的問題。 這個故事仁慈地為他,也為讀者,揭露了可證實的解答。 但是這個揭露的手法,實在不夠漂亮; 好的小說應該讓讀者在故事中自己發現那心靈深處的曲折,而不是靠著宣告式的自白。 或許,那樣的小說得寫到《安娜卡列尼娜》那種厚度, 只有上個世紀的俄國人有那種時間和耐性去寫(和去讀)那種厚度的小說。 因此葛林選擇了這種實在不高明的寫法:偷看對方的日記。
如果不是偷看解答,墨瑞斯還會痛苦多久? 他還能編造多少藉口?他什麼時候能夠開始下一場愛情? 他會不會犯同樣的錯誤?他能不能自己發現了真正的原因? 或者他能不能釋懷而不再追問? 其實我或許更想看到這些故事。 我不太有興趣偷看那本小說家假寫的日記。
偷看,和偷聽,的確是小說最偷懶的寫法。 那些沒有藝術價值的連續劇,總是編造「高潮迭起」的誤會, 整個劇情靠著八卦和誤會支撐著戲劇的廉價張力, 最後靠著偷聽做個輕鬆簡便而且皆大歡喜的結局。 故事裡的女主角(那個逕自宣告結束,留下別人獨守痛苦的人) 將結束的原因以及離開後的心情轉折,筆法細膩地寫在日記裡, 等著後來被偷看。這實在不是一個能夠說服人的方式, 何況那部女人的日記還是由一個男人(葛林)所摹寫的。 作者被提名諾貝爾文學獎二十次,都沒獲獎,由此可見一斑。 那女人(莎拉)如果有這麼好的理由,非結束不可,又有何不可奉告之處, 而要持續折磨別人(也折磨著自己)?這實在令人費解。
『我們盼望什麼事情竟能盼到使自己與失望為伍?』(p.55) 是啊,盼望一通電話,詩人描寫自己的整個神經系統都被調整到鈴聲的頻率。 盼望一次見面,歌詞寫著就連見面時的呼吸都曾反覆練習。 盼望一封回信,以前還有郵差可以怨恨,現在只能抓著滑鼠遊蕩。
不快樂的感覺要比幸福的感覺容易表達得多。 身陷悲苦之中,我們似乎更能察覺自身的存在, 即使這種存在是以一種怪誕的自大形式出現: 我的痛苦是我個人的、這痛徹我心扉的神經是唯我所有的。 而幸福卻會消滅我們:忘了自己是誰。 聖人們曾用凡人愛的語言描述他們對上帝的看法, 因此(相反地),我猜我們也可以用祈禱、冥想、沉思的語詞, 去解釋我們對一個女人的愛情強度。 我們也會拋開記憶、知識、智慧,我們也會經驗一種被剝奪的感覺, 一種暗夜的感覺,和有時候被當成報酬的一種平靜的感覺。 愛的行為本身就被人形容為「具體而微的死亡」, 而愛侶有時候也會體驗到小小的平靜。(p.77)我在前面問過,墨瑞斯會不會犯同樣的錯誤?底下是他對自己錯誤的描寫。
我是個善妒的男人,我和莎拉常會為了「嫉妒」爭辯良久。 我甚至會嫉妒她的過去, 嫉妒她坦白告訴我的那些婚外情---那些毫無意義的情事。 而她會笑我的憤怒,她根本不相信這可能是真正的憤怒, 而我會因為她不肯嫉妒我的過去或我可能的未來而生氣。 我不願意相信愛情會是我這種形式以外的任何形式: 我是以嫉妒的強度來衡量愛情的; 以這種標準來看,她根本不可能愛我。 我還記得當時忿忿地說:「這只是妳昔日冷感的餘孽。 一個性冷感的女人從不會嫉妒,妳根本就沒有平常人類的情感!」 教我生氣的是她竟然不作任何辯解。 不安全感是情侶們最糟的一種感覺,有時候最最平淡乏味的婚姻還似乎要好一些。 如今回想起來,她愛不愛我,在我來說,有甚麼好委屈的呢? 她對我忠實了幾乎一年的時間, 她帶給我許多歡樂,她忍受我的情緒。 我是睜大了眼睛走進這場戀愛的,我知道這愛情終有一天非結束不可, 但是當不安全感以及無望的未來像憂鬱症一樣來襲的時候, 我卻一再去煩擾她,彷彿我想現在就把未來送到門口, 讓它作個不受歡迎而且早到的客人。(pp.85--88)曾經有人評論這本小說是『最真實』的, 上面那番自白,倒是相當地真實。 是啊,當一個人從愛我變成不愛我,他究竟從我這裡剝奪了甚麼? 其實甚麼也沒有啊,他只是把原先給我的(愛情),變成不給了。 他甚至沒有「收回」甚麼,因為在他給我之前,我本來也沒有啊。 那些曾經釋放的愛,到了後來,即使想要收回也都是不可能而且沒有意義的。 有人編造了「相對的剝奪感」這個名詞,應該就是這個意思: 我本來沒有,別人給了我,後來又不給了; 當他不給的時候,我只是還原了,其實並沒有被剝奪, 而是比較他給我和不給我的兩個時期,相對來說,我感覺被剝奪了。
但是,失戀的痛苦卻是那麼的真實,豈是理性的分析所能解脫的? 那「相對的剝奪感」真的嚴重到使人失去一部分的理性和能力嗎? 這一切的真實感受,難道都只是自己的幻想? 這些問題或許本來就不是小說(至少不是這本薄薄的小說)能夠探討的。 我們需要更深刻的心理探究。
『光是需要愛還不夠,我們必須先去愛。』(p.129) 這又是一句真實但是老於世故的話啊,葛林假借莎拉的日記寫出來。
『而如果我不是也愛著他的話,我會恨他嗎?』(p.153) 這在當年還是個新的應用心理學。 如今這番話已經很普遍地流傳了:『愛的相反不是恨,而是冷漠』。 就像我說這本小說其實還講了其他的故事, 佔去整個後半本。但是我因為 don't care(冷漠),所以不想寫它。
葛林在第一頁就寫『如果「恨」這個字在人和人的關係中不是太嚴重的字眼, 我是恨亨利的』。 問題在於英文的缺陷:hate 這個字還能夠再詳細地分類,卻在英文中付之闕如。 有時候,英文的 hate 只是「討厭」,更強烈一點還可以是「厭惡」, 一種比較內斂的情緒是「怨」,相對比較外放的才是「恨」。 而英文(至少是常用的英文)只能以 dislike 和 hate 來區分這些細膩的情緒。 中文的詩詞曲賦,把「怨」與「恨」做了細膩的區分。 透過一千年來文人的書寫,我們這個文化裡的人,都沒有區分「怨」與「恨」的困難。 但是要確切翻譯成英文,或是確切體驗英文文本中的 hate,就需要深刻的功力了。
最後,我留意到,這本寫於二十世紀前半段的小說, 稀鬆平常地在描寫間點綴著基因、遺傳、心理、數學之類的科普知識。 這些科普知識,以台灣的讀者而言,雖然也都不至於陌生(除了數學的以外), 但起碼不是半個世紀前就普遍知道的。 在這裡,又提醒我一次英美大眾的閱讀水準, 這其實也多少反應了經濟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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