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樹又見林

單維彰的讀書心得

見樹又見林 The Forest and the Trees, Allan Johnson 著,成令方、林鶴玲、吳嘉苓譯,2nd ed., 群學出版, 2003. ISBN 957-28990-0-7.

據說這本書經常被用作通識課程的教科書或指定參考書。 希望學生不要抄襲本文當作報告;你們的教師很可能也讀過這一篇了。

第一位譯者,成令方教授,在〈譯序〉裡生動地推崇了這本書的英文原著 (大約寫於 1997 年),讚賞它的流暢,善譬,和深入淺出; 並且記述了她在書店裡翻閱這本書的感動。 我作為一個外行的讀者,而且閱讀量還不夠大,並不能十分體會譯者的感動。 我總以為,社會學本來就不該滿嘴行話而抽離生活經驗,否則必定是假學問。 這是社會學的「原罪」:數學可以理所當然地抽象得沒人讀得懂, 但是研究眾人現象的社會學(或者經濟學、政治學、法學、語言學等)就不該如此。 所以,讀這本書裡的譬喻和舉例,總讓我覺得是「本該如此」而不至於「驚為天人」。

我倒是更感動於這三位女性社會學教授,在她們的研究、教學和家庭生活之外, 細心、用心而且紮實地為我們翻譯了這本書,並配上本土的詮釋。 我們可以說這三位學者的翻譯工作本身,就在實踐她們的專業; 她們如此實在地參與了社會的活動。 但是,何止社會學者該負起社會責任,哪個學者不該兼顧社會責任呢? 然而,近廿年以來,我們又見過哪幾個在台灣社會裡兼顧了社會責任的學者呢? 大多數學者只在乎「社群」的責任,而根本不理會「社會」的責任; 我甚至認為,許多學者根本不察覺 (not aware) 台灣社會的存在。

所以,譯者感動於原作者的深厚社會學功力與實踐能力, 而我這名讀者,則感動於譯者精緻、流暢的翻譯和專業支持。 這本書的譯寫,一定花費她們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 希望她們別後悔了,而更希望她們出一份新版,增加更多更即時的本土注釋。

作者開宗明義就說:『一個基本的社會學思考原則是, 我們總是參與在比本身更大的事物之中。』 是的,即使我不懂社會學,生活經驗和對於事物的觀察與反省, 也獲致了大約同樣意思的感想。 我在《文化脈絡中的數學》的課堂中如是說:

我們活在比我們親自經歷到的更大的空間,更長的時間,更複雜的社會裡。
所以,清理出幾條脈絡是獲致「了解」的關鍵性工作。

然後,作者自述『我實踐社會學有很多理由。這世界上有太多無謂的苦難, 若要做點什麼來解決,就得瞭解這些苦難是怎麼產生的。』(pp.1--2) 如此宏大的志願,都可以跟佛陀相比擬了。 在這個意義之下,作者以及試圖實踐其專業的社會學者所做的研究, 可以說是要將佛陀籠統而言的苦,緣,業,因果, 用現世的方法和工具,予以分析或量化地釐清。

作者傳授了一招社會學的分析方法:找一條「阻力最小的路」 (a path of least resistance)。 這個方法貫穿全書,經常舉例。 但是,按照這個說法,相當於把社會體系看做一個位能場,人就像粒子一樣, 會自動找最節約的路徑到達最低的位能。 這麼看來,便又跟「人往高處爬」的原則性看法抵觸了。 這就是研究「人」比研究「數學」困難的地方; 在人的範疇裡,似乎每一個陳述都既是對的也是錯的。 人通常會自動走向「阻力最小的路」,但是人也有其志願、野心、夢想或願望, 因而有些人在有些事物上,會選擇不符數學定律的路徑與目標。 當我們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時候,我們走向了阻力最小的路; 但是當我們「衣帶漸寬終不悔」的時候,我們或許正逆其道而行。

作者說,社會系統本身會創造現象,和參與者無關。 他舉了一個很好的例子:經典桌遊「大富翁」。 他說:『當我們描述這個遊戲的時候, 根本用不著提到參與者的個性、意圖、態度或任何個人特質。 這個遊戲本身獨立存在,不論誰來玩,什麼時候玩,遊戲都是如此。』(p.20) 「大富翁」真是個萬用的好例子,我也很愛說,數學是一套遊戲規則, 有天賦的人就玩得很好,它的結果跟這個世界「可以」沒有任何對應關係。 然而,它的推論往往被發現具有指稱或甚至預測現實的意義。 何以如此?這還是一件神秘的事。

有些同事說我膽敢不做專業研究,不寫 S*I 期刊論文,不提升等, 而專門發展教材並精研教法,是很有勇氣的作為。 言下之意,似乎認為我勇敢而且費力地選了一條阻力很大的路。 我或許像詩人 (Robert Frost) 說的那樣,選了一條「比較少人走的路」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但我其實並不覺得這是一條阻力很大的路。 或許是我的感覺遲鈍。當我抽離了人群,不競爭也不欽羨, 就真的感覺自己走在一條寬闊而阻力很小的路上。 能夠如此任性,最該感謝的還是中央大學的同仁; 因為這些同仁在中大建立的社會體系,不是那麼嚴重地扭向專業研究, 才能容許我走上這條阻力不是很大的路。

社會學不一定要論及文化,但是這本書把「文化」說得頗精彩。 文化的抽象說法是「一套符號系統」,這本書解釋得很好:

文化主要包括符號,特別是語言中的詞彙和各種想法, 形塑我們對各種事物的看法,從我們與他人的關係,到生命的意義。 文化也包括音樂、藝術、舞蹈 (還有數學)和宗教儀式的實踐。 它包含我們形塑周遭物質世界的方式:從我們怎麼從沙土做出矽, 再用矽製成電腦晶片(和諸如 iPhone 的產品), 到如何建築城市,到如何把花和植物安排成花園的形式。 文化既是物質的,就是社會生活的那些「東西」, 同時也是非物質的,就是符號和各種想法。 我們用這些符號和想法來思考,並賦意義予事物

p.46ff, 灰色字是ㄚ丹的

這是不是太妙了:文化的主體是一套符號和想法。 所以囉,《文化脈絡中的數學》這門課,開卷第一講就說:『數學是一種語言』。

文化那一組符號和想法的系統,建議了一組包含信念和價值在內的「框架」。 還好這一組「框架」不是牢不可破的,正如我拿自己舉例的中央大學的校園文化框架。 社會學要認識、釐清一個社會的框架,除了學術理由以外,更為了實踐。 可以這麼說:我們研究框架進而認識它,是為了要跨越它。 就好像有人說:『我研究法律,就是為了要合法的 break 它。』 作者自己是這樣說的:

「跨越既有框架」是社會學實踐的重要部分。 「文化」、「信念」和「價值」這些概念, 是指出我們跨越了「什麼」框架的重要工具。

p.63

文化提供的那一套價值,並不能明確告訴我們在每一個情境下做些什麼才是最正確的, 但是它提供一般性的原則,告訴我們該如何衡量好壞輕重。 然後,突然出現了「語言」的類比,真是個妙喻:
價值就像語法,我們用它來解釋從未見過的句子。       p.63
而 Carroll 的名詩 Jabberwocky 或許就可以用來舉例說明以上比喻。

在 p.157 舉了一個生活環境形塑文化的好例子。 農民不吃牛肉,這是我們經常有機會接觸的文化。 這當然是因為農民須要牛來耕田。 但是,道理不只如此。 作者引述「文化唯物論」學者 Marvin Harris 的主張, 進一步論述:當天災飢荒的時候,如果人們「理性」地宰牛吃肉, 等到撐過了荒年,就不再擁有生產的工具,反而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那麼,如何阻止人們在荒年「理性」地宰牛吃肉? 要靠文化的力量:它或許用價值、或許用宗教的形式出現。

我曾經在大四的時候問老師:『您思考數學的時候,用的是符號還是圖形?』 後來,我理解這個問題實在很惹人討厭。 因為,在數學文化裡,符號和圖像之間的糾纏是很難抽離的。 再後來,我在廣播節目裡面這樣回答「數學用在哪裡」之類的問題:

數學已經編織在我們的文化裡,我們無法抽出其中的一縷絲線,
說,看哪,這一絲就是數學。
這本書用更豐富的話語,說明了這種「無法抽離」的現象:
我們是我們所創造出來的文化的一部份, 所以我們經常無法明確指出,從哪一刻起, 文化的影響暫時止息而我們開始展現自我;甚至這一刻到底是否存在都很可疑。 ... 我們創造出來的這個社會,同時也是塑造我們成為什麼人的文化力量。 ... 文化不是我們,文化也不全然外在於我們。 文化透過我們存在,我們也透過文化存在。 文化在我們之間,也在我們之中。

p.195

在 p.199,書上寫著

社會情境是透過社會真實而界定的, 而這社會真實也只有在人們主動形塑和維持之下才存在。
什麼是「情境」和「社會真實」呢? 作者用「交談」舉了例子。 「交談」這種情境,必須與談人的配合:
注視著他,不時點點頭,不經意發出「嗯嗯」的應答聲, 有趣的時候微笑或大笑,嚴肅的時候皺起眉頭, 從談話中提問或偶爾評論一下。 沒有這些回應,就無法維持交談的真實感。
這讓我想起以前讀過的一本書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演》, 原來我們時時都在表演。想想綜藝節目裡菜鳥藝人和大牌主持人的交談, 大學生開營隊籌備會議時的交談,不太熟的女同事在咖啡機旁邊相遇時的交談, 各有一種格律式的典型;這些「情境」之中的「社會真實」還真有趣。

忍不住插播一件想到的事。 一位同學曾經說他沒辦法跟一個不出聲的女朋友做愛; 這是他跟她分手的理由。

一個極度重要的表演式語言典範,就是『我愛你』。 作者生動地引述了一句聽起來很熟悉、可能出自任何文本或劇本的話: 『你說我很棒、迷人、性感、聰明、有趣, 你對我感興趣、為我癡迷、為我感動,你很想跟我在一起。 可是你卻沒說你愛我啊。』(p.214) 是的,這一句話明明是舶來品,不明究理地入侵到我們的文化裡, 搞得事情超級麻煩。我藉著批評 《愛‧生活與學習》這本書, 發了一頓牢騷,分析了「愛」這個字和「我愛你」這個詞。

有時候,運用當代方法所做的深入研究,挖掘出來的居然是一件古董。 譬如,在 p.117,作者討論犯罪的社會結構成因:

價值的分佈,與滿足這些價值之合法機會的分佈, 兩者的落差越大,偏差行為就越可能發生。
這一番話,幾乎就是《道德經》之謂『聖賢不死,盜賊不止』的注釋。 作者接著以更淺白的方式解釋:
這不意味高犯罪率是由於人們缺乏生活所需的東西, 這意味著,高犯罪率是因為人們缺乏那些旁人都有, 而且文化價值告訴他「我應該有」,而他卻沒有的東西。 ... 無論實際上貧窮程度如何,在民眾收入最不平等的城市裡, 竊盜、搶劫案的發生率最高。
這更明顯就是孟子的名言:『不患寡而患不均』。

然而,當人們無法獲得文化價值告訴他應該有的那些東西時, 採取的行為未必是犯罪或反叛。書中指出另兩種途徑:

事實上,人並不須要搬去深山才能抽離,而住在深山也不一定就能抽離。 重點不是住在哪裡或者在哪裡生活,而是不為文化「建議」的價值所動; 這種能力與其說是行為的,毋寧說是心理的。 所謂『大隱隱於市』者也;但是,報紙副刊裡寫的那些「隱士」, 通常都是假的或想像的。 而『不為價值所動』也不意味著就要反其道而行或者刻意地苦行。 刻意地苦行或有意的銷毀,仍然是「為價值所動」,那只是反動而已。 我一直認為,刻意的苦行只是另一種驕傲浮誇的「自我表演」, 與耽於肉慾追求浮華的行為,是等價的愚昧不明。

一位朋友指出,犯罪、挑戰和抽離,都是激烈的反應。 另外還有一種人,採取積極務實但是溫和低調的作為,我姑且稱之為

社會學者當然沒有忽視上述的行為類別;凡是實踐所學的社會學者, 或許都屬於這一類。又或者,上述類別並不獨立存在,它屬於「溫和的」挑戰。 我要特別指出,所謂的慈善或社會工作者,並不屬於此類; 他們「救急」卻不「救窮」,他們撫慰社會體系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傷痛, 卻沒有療癒或重建體質的功能。 現在逐漸流行起來的「社會企業」或許將要走向這條路徑。 但是,這些經營「社會企業」者,究竟該給自己多少酬勞?實際拿了多少? 都應該就事論事地仔細評估。

前面引述 p.46ff 關於文化形塑物質世界時,我們看到作者舉了 『從我們怎麼從沙土做出矽,再用矽製成電腦晶片』的例子。 透過這句話,我猜想作者對於「環境」中所謂自然和人為的分野,有其看法。 果然,後面的書裡有許多絕妙的話語,可以用來闡述我經常表達的立場:

想要「保護環境」是人類的另一種狂妄自大。
讓我選錄書裡的文字:
從生態學的角度來看,我們只不過是另一種生命形式。 我們繁殖,使用並消耗周圍的資源來生活,然後死亡。 就像許多物種一樣,我們遷徙或製造東西 (也沿途遺落一些痕跡)

p.156, 灰色字是ㄚ丹加的

鳥類築巢是「自然」的,人類蓋房子卻不是「自然」的 -- 這種區別純屬武斷的認定,因為這兩個例子都是某個物種利用他們的自然能力, 去做出適合他們生存的東西。我們人類握緊手指操作扳手或榔頭, 或輔以我們用頭腦發明的工程機具而建築的水壩, 與海狸有能力把樹幹咬嚼乾淨並堆積成抵擋洪水的圍欄, 都是一樣的「自然」。

p.54ff, 灰色字是ㄚ丹修飾的

生態體系是不會被破壞或毀滅的。 它們會改變形式,包括融合它們可以維持的各種生命形式 -- 其中也許包括、也許不包括人類。... 所謂「破壞」或「毀滅」的概念, 來自於有一個「理想狀態」的預設,這主要是文化創造出來的。 即使是說「拯救」環境,我們人類容易傾向「物種自大」的心態。 諷刺的是,許多人所警覺到的「破壞」環境,也正是源於這種自大。 這是一種自大,認為我們有權按照我們的慾望使用或不使用地球資源。 這也是另一種自大,認為人類有權定義什麼是或什麼不是值得保存的理想環境。

p.160, 灰色字是ㄚ丹加的

我要補充一種「自大」,就是那些舉著「環保」旗幟的人, 總以一種道德上較高的地位自居,而俯視或甚至鄙視著對方。 但真實的情況如何? 每當我仔細審視一樁台灣報紙上的「環保」事件, 總會發現兩種人:一種是滿腔熱血不明白事情始末的衝鋒者, 另一種是經過審慎計算之後,以「環保」為槓桿獲取自己利益的人。 滿腔熱血投身環保運動的人,到頭來十之八九會發現, 他的熱情其實是被另一個利益團體利用了的。

舉一個別人的例子。我剛從香港回來。 在香港大學王教授的簡報或閒談裡,聽到兩件他點到為止的事。 其中一件是,香港曾在港島與九龍多處填海造地,創造了相當巨大的經濟效益。 後來,環保運動湧起,制止了後續的計畫,就不再有更外層的新生地了。 然而,此舉恰好保障了第一層造地獲利者的利益。 稍後再說王教授點的另一件事。

最後,在第六章,作者教了我們這麼多的社會學知識和思考方法之後, 舉了幾個應用的例子,看看社會學是怎麼認識(美國的)低投票率和貧窮問題的? 低投票率 (pp.216--220) 是美國的政治體系造成的,這一點暫時與台灣社會關係不大, 而譯者在 p.221 注釋了台灣的狀況。我們的體系(目前)似乎比美國的公平一點。 但是,君不見我們的教育體系明明本來比美國的好,卻在一股「教改」風潮下, 被盲目地改掉了?所以,我們目前比較好的,將來不一定會繼續的好。 社會大眾要避免再犯這種盲目的錯誤,端賴於透明、公開、平等而徹底的公共意見交流。 關於這一點,台灣的學者一方面要更用功,另方面要更實踐才行。

關於貧窮,作者指出:現在的社會體系「保障」了固定百分比的窮人。 就像一位教授固定要當掉班上 20% 的學生似的。 一個人再怎麼努力,只能爭取不在最後的 20%, 讓別人當掉,或者換別人窮,如此而已。 如果不改變結構,即使一個「社會企業」協助某個部落或某個社群創業成功, 也無法解決貧窮問題,它甚至會間接造成另一個本來不太貧窮的部落或社群, 還搞不清楚狀況就落入了「新貧」階級。

作者主張的理由,是因為社會體制分配財富的方式, 造成每五分之一段的比例是 45 : 25: 15 : 10 : 5; 亦即首段是末段的 9 倍。 如果體制能(自願而平順地)將此比例變得比較「均勻」一點 -- 社會學者倒不至於天真地以為「不平等」是能夠靠外力消滅的, 使得首段是末段的 5 倍或 3 倍或甚至 1.5 倍即可, 才能根本地解決貧窮問題。 當然,這不全是稅捐和社福政策的問題, 從財富的形成,價值的判斷,生產的方式,到消費的行為,幾乎是整個文化, 都要跟著調整才行。 這麼大的社會工程,雖然不能全靠政府,但是若不經由政治途徑, 似乎是不可能達成的。

香港大學的王教授指著九龍山邊那一大片高聳在天際線上、 有如高密度雞籠般的住宅說,香港的合宜住宅政策實施得蠻成功, 使得許多中低收入戶有房可住,而且公共交通工具相當方便(也還算廉價), 讓人即使住在郊區也能有效率地往返於工作場地。 但是,從另一面看,這些住宅以及配合的運輸設備, 為較偏遠地區的人創造了一條「阻力較小」的路, 將他們大量地拔離土地,「自願地」成為城市裡的廉價勞工。 這些人事實上很難翻身,他們必須長時間地辛勤工作, 才能換取恰好能在城市周邊維持生活的工資而已。 看似德政的廉價住宅和運輸,其實仍然是為城市裡的資本家服務的。

我倒不願意將合宜的住宅與運輸都看成資本主義的「陰謀」。 但是,這個觀點的確值得參考,而不該太熱情地一頭栽進某種理想去。

這是我認真閱讀的第一本社會學的書。 最後,我有一個體悟。我認為

社會學應該從大學部抽離,僅提供學士後的學位,最好是放在終身學習的領域裡。
過於年輕的人學習社會學,或者太早想要實踐它, 難免會變成摸象的瞎子;再佐以年輕人特有的熱血和激情, 事情只怕會越槁越糟,徒增社會動盪而已。 在大學階段,還是專注在「學事」和「學理」比較妥當。
學事者,資其定法,發其巧思。學理者,祛其浮氣,練其精心。     -- 徐光啟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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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Feb 10, 2013, 蛇年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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