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簡史

單維彰的私人書摘

陳正芬、高翠霜(2021)。貨幣簡史,第二版。臺北市:經濟新潮社。 ISBN 978-978-626-95077-2-6
譯自 Murray N. Rothbard (羅斯巴德) (2015). What has Government done to our Money? and The Case for a 100 Percent Gold Dollar. Auburn, Alabama, USA: Ludwig von Mises Institute.

這本書譯自米賽斯研究院為 Rothbard(羅斯巴德,1926-95)集結出版的兩篇遺作;英文書名也就是這兩篇論文的標題,第一篇初版於 1963 年,後來大概在 1973 年改寫過,因為它結束於不列敦森林協議之崩潰。第二篇的前言落款於 1991 年。

Rothbard 基本上是路德維希·馮·米塞斯 (Ludwig von Mises, 1881-1973) 的追隨者,倡議「百分百黃金本位制」。但他跟米賽斯的主張仍有一點不同(p.194)後者主張將美元與黃金完全切割,先建立一個黃金的自由市場。

作者倡議百分百黃金準備的自由銀行制,認為它將會比一個由中央銀行控制所有銀行的現行制度更「實在」。他號召人民相信:「部份準備銀行制」根本就是詐欺,對道德和對市場經濟的基礎及制度,都是有害的。政府獨攬貨幣發行大權之後,可以藉由(默默地)印鈔票給當權者(或資助者)而製造通貨膨脹,而膨脹的最後結果雖然是人人皆受害,但其實有時間差:越早拿到多出來的貨幣的人受害越少(其實是獲益),受害最多的是老實儲蓄的人。

十九世紀的美國各州並未使用統一貨幣。美國在 1933 年脫離黃金本位。如今世界的「金融秩序」(至少是共產國家以外的半個世界的秩序)是 1944 年中期在美國 New Hampshire 的不列敦森林協議(Bretton Woods)訂下來的美元本位,而美元並沒有黃金儲備基礎,難怪美國可以隨便印鈔票來「救市」。當時是大戰之末,算是世界各國「感謝」美國搭救的贈禮吧。美元曾經「定價」於 1/35oz 黃金(也就是 35 美元等於 1 ounce 黃金)。可是 1973 年黃金的「自由市場」已經攀升到 125 美元。我今天查詢的價格是每 ounce 1835.60 美元。

Dollar 來自 thaler,最初是十六世紀一位住在 Joachimsthal 的波希米亞人施立克伯爵(Count Schlick)鑄造的 1oz 重白銀硬幣,因為聲譽良好而廣泛流傳,後來名為 Joachimsthaler,簡稱 thaler。英鎊在十六世紀是一磅重的白銀。

「劣幣驅逐良幣」是「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 sh 發音如 shame)的意譯,而它的字面意義是此法則的錯誤詮釋。Sir Thomas Gresham (1518-79) 是伊麗莎白一世的財務大臣,1558 年敦促女王對貨幣採取鞏固人民信心的措施。但是「格雷欣法則」是由 Henry Maclead 在 1860 年命名的。但追溯此概念,首次發表者居然是「日心說」的哥白尼(1473-1543)。他在 1517 年發表「貨幣」的量化模型,1519 年推論出「格雷欣法則」的理論。意思是說,如果政府不回收磨損的貨幣,而強制它具有同樣「價值」(例如已經磨損成 0.9oz 白銀,卻還是堅持它為 1oz),則人們將囤積或出口新幣(1oz 白銀),不讓它進入市場,而在市場上繼續使用劣幣(0.9oz 白銀)。所以「劣幣驅逐良幣」不是自由市場的效果,而是政府干預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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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Jan 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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