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月刊【數‧生活與學習】專欄 | 97 年 7 月 |
在一個高中數學教師的研習當中,有人問 不就是 -2 嗎? 為什麼用電腦軟體算出來一個奇怪的複數?在過去十年當中, 我曾經多次被工程師和理工資電各系的大學生問過同樣的問題。 簡單的回覆是:-2 是 的一個解,但它不是 。 其實 。
某些電腦軟體 (例如 Matlab) 回應的所謂「奇怪的複數」大約是 1+1.7321i, 就是 的近似值。 同理,在這些軟體上計算 也不會得到 -1,而是 0.5000 + 0.8660i。 我想這個問題大約就發生在中學教育階段。 中學教師可能都告訴學生: 的正解就「是」, 因此自然地推論 的正解就「是」。 如果沒有小心地規範,學生 (可能也包括某些教師) 很自然地「推廣」這個概念, 認為既然 -1 是 的一個解,那麼 就「是」-1。 我在大學所負責的數學課程當中,並沒有適合講解這個問題的機會, 所以把它寫在為電腦軟體 Matlab 寫的線上教材裡面 [1]。 以下讓我仔細說明這個問題。
話說從頭。 是所謂的次方計算,其中 a 稱為底數, x 稱為指數。 只有當 x 是正整數 (也就是自然數) 的時候, 次方計算才有「具體」的意義:就是 x 個 a 自我相乘; 例如 。 從這種「具體」的次方計算,我們獲得兩個常用的計算規則,統稱為指數律: 加法律 (亦即 ) 和乘法律 (亦即 )。 根據次方計算的具體意義,這兩個規律都是顯而易見的 (以上的 x 和 y 都是正整數)。
我們也可以說,上帝創造了自然數指數,其他指數是人的發明。 既然是人的發明,當然由我們自己決定它的性質。 而我們當然需要它具備合理而好用的性質。 在數學發展的邏輯上,我們並不是先知道了非自然數的指數計算規則, 然後才「發現」它們也滿足上述三條指數律。 而是,相反地,我們是為了讓非自然數的指數計算滿足上述兩條指數律, 而規定了它們的指數計算規則。 用電腦術語來說,數學是一門著重「相容性」的學問; 當我們要把指數從正整數「升級」到其他種類的數時, 刻意保持與正整數指數的「相容性」。 具體而言,就是要其他種類的指數計算符合指數的加法律和乘法律。
首先推廣指數到零。為了滿足指數的加法律,必須 (n 是正整數)。 當 ,等號兩邊同除以 而得到 。 所以我們規定:當 則 ,而 無定義。 到了微積分課程,我們說 是不定形式。 再將指數推廣到負整數。還是為了滿足加法律,必須 。 而 只有當 時才有意義, 所以規定:當 則 , 而 沒有意義 (又稱不存在)。
把指數「升級」到有理數以前,我們再仔細想想, 在數學發展的邏輯上,也不是先有方程式 和 , 然後指定它們的正根是 和 。 而是,相反地,人們先有 和 的概念: 它們分別是面積為 2 和體積為 2 的正方形和正方體的邊長, 然後「發現」它們是方程式 和 的正根。 在正方形和正方體邊長的具體意義之下, 和 本來就只對正數 a 是有意義的。 對於超過 3 的正整數 n, 的確是由方程式 的正解推廣而來。 但是,延續 和 的意義, 也應該只對 a>0 才有意義。 也就是說, 的正解作為 的定義, 僅限於 a>0 的情況。 這一點,在 98 數學課程綱要中 (正式文件 [2] 第 54 頁) 有明確的交代。
為了滿足指數的乘法律,因為 , 所以定義 。而一般的有理數指數就依乘法律定義成 。 這樣一來,根數就必須與另一種數學物件相容:指數函數。 因為 是 當 x 為單位分數的特例, 而指數函數 也只討論 a>0 的狀況, 所以從這個角度也能看出來: 應該限定 a>0 (我們不討論 a=0 這種無聊的狀況了)。
我們可以從實務面了解:為何指數函數 限定 a>0? 在實務上,指數函數描述按比例成長或衰退的現象, 當底數 a>1 代表成長,0<a<1 代表衰退。 當我們說經濟成長率是「負3%」,字面上雖然有「負」數, 意思其實是說成長率是前一期的 0.97 倍。 那些語言上看起來是「負」的衰退問題, 其實對應的是以 0<a<1 為底的指數函數。
但是,到此為止,我們都假設在實數範圍內討論問題。 如果「升級」到複數,將會有全新的視野。 這就是以下將要說明的。
照以上的說法, 本來就不該存在。 是的,大多數計算器、計算軟體和程式語言 (例如 C 和 Fortran), 不接受指數不是整數的負數次方運算,這是正確的。 那麼,為甚麼有些「專業」的數學軟體,會計算 呢? 那是因為它們太過專業,自動把次方轉換成指對數的計算: (參閱本欄 95 年 12 月《次方計算》), 而又自動把指數與對數函數的定義域擴展到複數,所以包括負數。 在那些軟體裡, 其實是 。 (專業軟體都以單位圓的弧長度量角、以自然對數當作標準的對數函數; 參閱本欄 96 年 2 月《第五常數》。)
若 a 是一個非零複數,令 是 a 的長度而 是它的主幅角,則因為
(參閱本欄 96 年 8 月《數學中最美的等式》),所以當 a 是正數,則 而 , 可見以上「升級」到複數的對數函數與實數版本的相容。 而 -8 的長度是 8,主幅角是 ,所以 而這就是在第一段所指出的計算結果。按照次方計算需與指數函數「相容」的邏輯,就連負數的整數次方都不該討論。 但是因為整數次方的自乘意義非常具體而且由來已久, 大家不知不覺地就這樣做了,並沒有察覺它的怪異。 這彷彿是說,負數的整次方計算是一種「例外」。 大家都知道,數學不是個講究例外的學科。 其實,把指數與對數函數擴展到複數之後,負數的整數次方在數學內部是一致的。 當 a<0 而 n 是正整數,則 , 所以
這和 a 自乘 n 次的結果是一致的; 同理也可以推論 。 所以負數之整數次方計算規則並非例外, 只是我們以初級方法「恰好」能夠處理的一個高級計算問題罷了。參考資料
- 計算機概論 16 講,第 B 講 Matlab 線上教材 http://libai.math.ncu.edu.tw/bcc16/B/matlab/
- 教育部台中 (一) 字第 0970011604B 號,《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註】以上灰色底的數學式圖片,乃因為軟體操作不當,沒有特殊意義, 將其視為白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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