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長區間的廣義積分可以簡化成以下兩種問題來討論:
例如
如果一個積分問題必須分割成兩個 (以上) 的廣義積分,
那麼,這些廣義積分當中,只要有一個不可積,
我們就說原來那個積分問題不可積。
例如,如果 f(x) 在
如果 f(x) 在
如果上式右邊三個廣義積分中,有任何一個不收斂(極限發散或不存在),
則我們說 f(x) 在
例如
當您已經操作熟練之後,就不需要按照上面的建議,將廣義積分拆成兩三片來做。 但是,對於初學者,我們還是建議您照這個原則來做。 等到熟練了,您自然知道要怎樣「偷吃步」,這就不必我們教了。
Created: Aug 27, 2001
Last Revised: Aug 29,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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