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布尼茲永遠被認為是微積分的另一個發明人 (或是發現者). 如果要比較萊布尼茲和牛頓的生命內容, 我認為萊布尼茲要豐富而絢麗得多. 他在二十歲那年就向萊比錫大學提出法學博士論文. 但是該校的委員以他太年輕為由而不予同意. 他的一生中曾擔任律師, 也做過外交官; 提出單子論的哲學論述, 更自信滿滿可以說服康熙皇帝使得全中國改信上帝. 在他生命旅途的前段, 看不出與數學有何瓜葛. 就在後來與某幾位當代科學家的生命軌跡交會之後, 他幾乎是突然地迸出了微積分的創造. (萊布尼茲的第一篇微積分論文發表於 1684 年.) 也難怪世人不願意相信, 那真是他自己的創造; 因而剽竊之說漸起...
在 1714 年出版的一部文集裡面, 萊布尼茲首次以 function 這個字表示一個隨著某個自變數而改變的數, 後來發展成我們今天說的函數.
且不談微積分的發明之爭, 萊布尼茲付予微積分一套明白而方便的符號系統, 則是普遍同意的史實.
Created: Jan 10, 1998
Last Revised: June 18,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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