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考招再商榷

大學聯考:民 43-55

大考中心成立於民國 78 年 7 月。 臺灣是在民國 43 年,首次由四所院校──國立臺灣大學、臺灣省立師範學院(臺師大)、 工學院(成功大學)、農學院(中興大學)──舉辦聯合考試與分發, 這當中有 35 個年頭,超過「一代人」的時間,實在不算短。 這段期間刊載於報章雜誌對「聯考」的批評與建議相當多,大考中心成立之初, 曾經做過剪報:蒐集報紙上的新聞、社論與意見,但是那些資料僅供內部研究, 並未公開(大考中心紅皮書,頁 6、75)。 本文從現在的立場,希望釐清民國 43-55 年之間的重要事件, 並分享幾篇文件的全文。

前述四所首屆聯招的大學,都是日本創立而移交給國民政府的。 依照日本的設計,其中三所學校還不是「大學」。 從民國 34 年接收以來,直到民國 43 年首度舉辦聯招的 9 年當中, 它們依照往例都是獨自招生的。 而大陸的大學,直到對日抗戰開始之前,也都是獨招的。 民國 27 年因應戰爭的動亂而觸發了「聯招」的主意, 由當時的教育部長陳立夫先生指示, 高教司長吳俊升先生籌畫執行。 關於這段早期的歷史,我們以後再研究。 話說「聯招」的主意跟著國民政府渡台,但是最初那些年的大學考招可能規模甚小, 而且戰後的東亞局勢直到民國 42 年韓戰結束之後才算穩定下來, 可能因為這兩個背景原因,使得大陸來台的管理階層, 在民國 43 年才開始在臺灣的四所「老牌」大學重新執行大陸內地在抗戰期間發明的「聯招」制度。 據丘愛鈴(1998)言,當時的教育部長張其昀先生(1901-85)主張聯考聯招, 責成當時四所公立大學辦理。

民國 44 年國立政治大學在臺復校,隨即加入聯招。 後來復校的若干國立大學,以及個人興學的私立大學,全都援例辦理。 這當中還有技術型大學(專科學院)與軍事學校的加入與退出, 最後底定於普通大學的聯合考試與分發。 叫它「聯考」也好,「聯招」也好,意思是一樣的; 「考試」與「招生」這兩件事情,在觀念上理應不同, 但是在臺灣大多數人的心目中,是同一回事。

在那個民生困頓、交通不便的時代,「聯招」確實非常有道理。 對考生而言,它可以省錢(只交一份報名費), 可以減輕四處趕考的壓力,但是同時必須接受「一試定終身」的壓力; 對大學而言,它可以節省人力物力,還可以──至少在形式上──達到公平競爭的表象; 幾乎從一開始,大學就發現了「聯招」的另一項附帶好處: 杜絕重複錄取,所以大專院校可避免缺額。

雖然「聯招」從一開始就不是大學自發的合縱連橫,而是長官交辦, 但是從那時候開始,臺灣各大專院校以及考生和家長, 一旦咬到「聯招」那充滿誘惑的甜蜜果實(方便、省錢、省事), 至今不論它有多麼的不合時宜,卻是再也不能鬆口了。 臺灣社會幾乎把「聯招」當作固有文化來看待; 考量漢人的「科舉」考試有長達一千年的歷史擺在那兒, 我們這個社會立即接受了「聯招」制度,似乎是有脈絡可循的。

「公平」是大學聯考從一開始就標舉的大旗。 關於「公平」,大考中心「白皮書」(黃炳煌等,1992,頁 1)有非常精闢的質問:

所謂之聯招「公平性J,實係指「公信力」(credibility) 而言。 至於它是否真的對所有考生具有「公平性」 (fairness),實有進一步深入探討之必要。 就算大學聯招真的具有「公平性」,我們還要追問: 「難道『公平』是一種理想的大學入學制度所應具備的『唯一』或『最重要』的規準 (criterion) 嗎?」

在聯招的主脈之外,發生過一件比較特殊的事:高中畢業會考。 根據政府組織規劃,國中小歸地方政府管轄,而高中基本上屬於省政府。 台灣省政府曾經在民國 45 年舉辦高中畢業會考,僅考三科:國文、本國史地、三民主義。 這三科成績可以被「聯招」採納,因此取代「聯考」成績。 可是省政府只做了一年就放棄此案,據說原因是:

辦法不夠周詳,結果學生往往參加了兩個考試,負擔並未減輕。此外大專考試和會考成績計算方法不同,換算麻煩不易公平,第二年就停辦了。 (吳家怡,1990;頁 74)
所以臺灣的「高中畢業會考」前後只辦過民國 45 年那一屆, 它的利弊得失並沒有機會獲得審慎的評估。

民國 45 年,也就是第三屆聯招,除了省政府舉辦唯一一次「高中畢業會考」事件以外, 還有兩件影響深遠的重要歷史。 其一是開始分組排序與分發。當時分成「甲乙丙」三組, 甲組包含理工醫,乙組文法商與師範,丙組農林牧。 學生須分組填志願,不得跨組,先填志願才參加考試。 其實這樣的分組概念與民國 28 年的想法一致,只是當年稱為「一二三」組, 外加若干術科(報考師範者,加口試)。(黃中,1987,全文附於後)

另一項重要歷史是在民國 45 年規定每一科都考 100 分鐘(之前的兩屆,有 100 分鐘也有 50 分鐘的考科)。 但是,到了民國 49 年,「為減輕學生負擔及增加點收試卷的時間, 全部改為 80 分鐘,」一直沿用到今天的指定考試或分科考試。 而此一變化「只顧及行政措施及學生負擔,至於在這樣一段時間, 是否能測出學生能力?各科的考試是否需要一樣的時間等,則尚待研究。」 (吳家怡,1990)

關於聯招的簡略大事紀(民國 43--100 年), 可參閱李明憲(2013)表 2-2-1(頁 8-10),全文附於後; 那份表格取自教育部部史。

早在民國 54 年,聯考的大約第一個十年之後, 政大歷史系教授齊覺生(1965)就提出檢討建議了。我找出那篇文章,掃描分享於後。 齊教授說「聯考實為教育進步之焦點」,他可能不知道, 未來的半個世紀,它一直是我國(中等與高等)教育的關鍵點, 幾乎可以說,任何高中階段的教育理念與興革意圖,都陣亡在大學考招制度的牆腳下。

齊文歸納「獨招」制度(民國 34-42 年)的四大缺點如下:

  1. 學生疲於奔命,特別是在暑期颱風季裡,更加困苦。
  2. 優秀學生錄取多校,成績較差者完全落空。
  3. 註冊後才發現甲校人滿,乙校不足,丙校沒人。
  4. 再招生、多備取,弊病百出。尤其還有兵役問題的干擾。
其實後三項都不是「考」而是「招」的問題,第四項的「兵役」更是考招以外的另一項因素,該項因素如今已經幾乎不存在。 英國的制度,也有類似「招聯會」的「大學入學中央審議會」機構 (University Central Council for Admission, UCCA), 負責協調大學的錄取、備取與學生的志願搭配, 但英國的機構不管考試,也不過問各校自訂的任何招生規準(大考中心白皮書,頁 18ff), 所以他們沒有我國「招聯會」的壟斷問題,卻可以解決上述四項問題的後三項。 UCCA 成立於 1961 年,自 1993 年之後改組為 「大專院校入學服務處」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Admissions Service, UCAS)。

齊文也歸納聯招的八項優點,我不一一列舉,除了關於處理「兵役」問題的優點以外, 其他優點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 稱讚聯招的一句漂亮的話是「執簡以御繁,執一以止亂」, 另一句有趣的話說學生「進入想像中的學校或勉強還可就讀」。

接下來才是重點,齊教授舉出抵銷聯考優點的九大流弊。 其中第一大流弊就是抨擊「分組」之不當,光是這一項,他就指出七處劣點:

  1. 沖淡了公平性
  2. 破壞高中教育(假設高中教育有其通才──或說「素養」──的目的)
  3. 發生反淘汰作用(其實就是沖淡公平,因為各組上榜的難易不一)
  4. 影響學生心理(學生認為「非甲組」是低能)
  5. 甲丙組學生逐漸形成技術第一的心理,擔心他們國家觀念弱、社會責任感輕
  6. 減少了專攻社會科學的人才,文、史、法人才式微
  7. 不同校的同名科系未必屬於同一組
其實「分組」考試與分發的不當作用,應該很早期就發現而有所反省了。 民國 47 年的聯招,也就是實施「分組」兩屆之後,就嘗試過不分組招生。 但是它卻沒有做好「控制變因」,在不分組之外同時實施「選校不選系」, 讓學生先考進一所大學,再由各大學甄試或甄選分系。 這顯然是麻煩的作法,各大學「怕麻煩」而怨聲載道是可預想而知的, 所以它只辦過一屆,就再也沒再嘗試。(黃中,1987,頁 183)

「分組」屬於制度流弊,齊教授認為其他流弊都是人謀不臧。 聯招制度的第一個十年,由若干學校輪流主辦, 他們被社會輿論揶揄「聯而不合」,對於命題和組卷的準則無甚研究, 對於評分規準也沒什麼一致的辦法。 例如民國 51、52、53 年申請複查成績的案件分別有 5000、6000、8000 多份 (當時的報考人數大約四萬人),而複查之成績可能相差一、二十分。 試題品質的不穩定有很多例子,最著名的是民國 50 年的理科數學, 有 43% 考生只得 5 分。 事實上,考試與評分的品質,直到大考中心成立之後才真正獲得改善。 例如民國 64 年的國文作文成績,在 97,859 名考生之中, 高達 13,963 個零分,佔 14% 強。 又如民國 70 年的數學成績(不論數學甲還是數學乙),在 97,964 名考生之中, 高達 22,542 個零分,佔 23% 強。(黃中,1987,頁 185-6)

齊文列舉後面八項流弊,大多屬於技術上的缺失, 以及一些如今時空變遷不復存在的社會背景,可以說大致獲得了解決, 所以我不再詳述。只有一點例外,如下。

聯合考試與分發副作用之一,是很快地形成了明星高中和明星大學。 這項流弊雖經齊教授指出,但是無從解決,並且流沿至今。 當然,即使沒有聯考,社會上仍然會對大學的排名有其看法, 可是聯考將那些散佈在眾人心目中的看法改變成具體數據,肯定加劇了窄化排名的效果。 例如民國 52 年台大甲組的最低錄取成績為 357 分, 私立大學甲組的最高錄取成績僅有 314 分。 那年甲組的招生總額是 4,278 名,建中畢業生即考取 666 名,約佔 16%; 乙組招生總額 4,643 名,北一女畢業生考取 455 名,約佔 10%。 再加上因為科舉時代對「狀元」的崇拜情節在民間久不消散, 聯考更是讓「狀元」復辟了,直到今天多元入學方案實施已久, 社會輿論還是執著於「狀元」, 也還是完全沒道理地根據「指考最低錄取成績」決定大學科系的排名。 這些遺緒都是在聯考的第一個十年就形成的,如今已成社會的文化風氣。

就在聯招制度摸著石頭走了 10 年之後,教育部首度為大學考招制度成立專案研究小組: 民國 53 年 3 月 10 日成立「聯考研究小組」,共有 11 名成員, 其中 4 名教育部官員,7 名部聘專家。 從文章中讀出來,齊覺生教授是委員之一。 這個小組提出的四項議案

  1. 分 8 組考試:理工農醫文法商,再加師範。 前七組基本上就是民國初年綜合大學的學院劃分原則, 而它代表著中國知識體系「現代化」的初步嘗試, 左玉河(2004)稱之為《從四部之學到七科之學》。 有師範學院歷史背景的(南京)中央大學,首度將師範添入七學院之列, 形成了「八科」的局勢。教育部當時提議的分 8 組考試與分發, 應當是從這個脈絡而來的想法。
  2. 主科加權計分。
  3. 最低分限制。
  4. 志願數限制。
雖然齊教授全都反對,但是後面三項都陸續實施了。 這些改革建議,都是在現有的房屋結構上做些修飾,甚至談不上「屋頂加蓋」, 更別說處理本質問題的企圖心了。

既然齊教授對教育部民國 53 年的聯招改革提案全都反對,他的意見是什麼呢? 他認為關鍵之一在於此事「沒人負責」。 在一件這麼大的公眾事務上,沒有政府的專責單位「負責」看著它、想著它, 確實是不太妥當的事。 因此齊教授的第一大建議就是「設置專責機構」。 這或許是「大考中心」之議的濫觴。 但「大考中心」是考試的專責機構,並不是考招制度的專責機構; 誰應該是大學考招制度的專責機構呢? 組織上應該是高教司吧?可是它放著不管, 所以實際上就是「招聯會」說了算;因此「招聯會」就承擔了「球員兼裁判」的責任。 高教司或許想要成就其「大學自主」的美名吧。 可是,就連大學的學費都不肯鬆綁的高教司,跟「大學自主」沒有邏輯衝突嗎?

齊教授的其他意見都或多或少實現了,譬如他主張取消分組, 從民國 73 年准許跨組之後,可謂實踐了。 但是,他反對主科加權,卻建議各科按照高中的學分數加權之後計算總分, 目的是支持高中的教學正常化,這項意見後來不見討論。 最後,他建議「國科會」獎勵專門從事考招研究的計畫; 這項意見如今可能沒人反對,但是實際上可能沒人申請,這是「市場」與「風氣」問題, 需要在位的人刻意提倡一下。

民國 55 年開始分成「甲乙丙丁」四組來考試和分發, 同時甲組數學、乙組國文各加重 25% 計分。 我自己就是參加這種制度的聯考。 跟民國 45 年的「甲乙丙」三組相比, 甲組之中的醫藥學群抽去丙組,而乙組之中的法商學群成立新的丁組。 其中甲、丙組考理科數學(數學甲),乙、丁組考文科數學(數學乙)。 這樣的分組安排應該不是為了考試管理的方便,因為乙、丁組的考科完全相同, 很可能是為了考生與錄取人數的均勻分配,避免某一組的錄取率顯然高於其他組。 此項改革,可能是為了回應齊教授對「分組沖淡公平性」的回應, 可是它顯然不能回應其他的「分組弊病」。

對於民國 55 年的改革,黃中(1987)發現教育部長閻振興先生主張如民國 53 年的提案, 改分八組,但是中教司長王亞權女士(1909-94)卻敢於站在維護中學教育的立場, 主張分成文、理二組即可。 最後「折衷」成四組。在民國 55 年那樣的時代, 中教司長竟然敢違逆教育部長的意志,真是可敬。 (閻部長(1912-2005)有美國愛荷華大學水利工程博士學位, 王司長(1909-94)有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教育學碩士學位。)

民國 59 年秋季剛開學不久,齊覺生教授在政大校園中猝逝, 我們再也看不到他對考招制度的更多灼見了。

參考文獻

  1.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992)。我國大學入學制度改革建議書──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大考中心紅皮書)。臺北市:作者。 〔全文
  2. 左玉河(2004)。從四部之學到七科之學:學術分科與現代中國知識系統之創建。上海市:上海書店。
  3. 丘愛鈴(1998)。我國大學聯招政策變遷之研究 (1954-1997)。未出版之博士論文(陳伯璋指導)。臺北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研究所。
  4. 吳家怡(1990)。回首聯招四十年。選才,1,70-77。
  5. 李明憲(2013)。高中第一類組學生數學科學席需求分析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單維彰指導)。桃園市:國立中央大學數學研究所。 〔全文
  6. 黃中(1987)。我國大學聯招史略。教育與心理研究,10,179-188。 〔全文
  7. 黃炳煌、劉源俊、林邦傑、曾憲政、黃政傑、蘇清守、勤夢羣、顏慶祥(1990)。我國大學入學制度之研究(期中報告)(大考中心白皮書)。臺北市: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全文
  8. 齊覺生(1965)。對當前大專聯考制度的檢討和改進的意見。新時代 5(4),17-19, 29.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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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Jul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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