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考招再商榷

劉源俊呼籲 5-3-4 學制,並再批招聯會

劉源俊教授是一位物理學家,曾任東吳大學校長, 他是《科學月刊》的元老級人士,並且持續關心教育議題達四十年之久。 他一貫的立場包括「反對廣設高中大學」,「反對『教育部大學』」, 二十多年來,始終如一。 此篇推薦劉教授一份近作;雖然篇名是〈論大學招生的困境及對策〉, 我卻意外讀到他呼籲我國國民教育學制從 6-3-3 改成 5-3-4 的意見。

劉源俊(2024)。論大學招生的困境及對策。臺灣教育評論,13(1),1-6。 [期刊全文]

所謂 6-3-3 制是指小學 6 年,初中 3 年,高中 3 年。這是美國「進步教育」時代的主張,發生於 1910 年代,主要倡議者之一是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的保羅.孟祿 (Paul Monroe, 1869-1947)。這個主張在美國本土倒不見得暢銷, 可是民國初年,在羅素、杜威、孟祿相繼來華訪問之後, 受到熱烈支持,於民國 11 年(1922)成為我國學制,沿用至今(周愚文,2023:民國初期學制改革再起—民國 11 年新學制定頒的再探)。 二戰之後,麥克阿瑟將軍佔領日本期間,將日本學制也改成 6-3-3,沿用至今。 反觀美國,雖然各州學制不同,但主流卻是 5-3-4 學制:亦即小學 (primary school 或 elementary school) 5 年,初中 (middle school 或 secondary school) 3 年,高中 4 年。5-3-4 學制的建議始自 1892 年美國教育協會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NAE) 的建議;當時也稱前 8 年為 grammar school。

我也支持 5-3-4 學制,原因不只是劉教授所提,對高中最後一年難以專心學習的關懷; 雖然美國的高中生也大多數荒廢一年(四年級)的學業,忙於申請大學, 但如劉教授言:四年荒廢一年,總比三年荒廢一年好。 我還有以下三點理由。

  1. 就現代兒童的生理、心理發育而言,6 年級跟 7 年級比較接近,反而跟 5 年級差異較大,適合把 6、7 年級的學生安排在同一個校園。
  2. 就學習內容的階段性設計而言,1–4 年級是一個明顯的區塊。我國以前的學制,將小學分為初小和高小,即是 1–4 年級初小、5–6 年級高小。德國至今仍以 4 年為小學教育的年限。就數學學習內容的階段性設計而言,將 1–4 年級當作一個階段是比較自然的;據我所知,國語/國文、常識/自然的學習內容,也可以自然地將 1–4 年級畫作一個階段。可是在 4 年級劃分的變動太大,退而求其次,也可以接受在 5 年級之後劃分。
  3. 數學、自然領域一直存在「國小高年級師資專門化」的訴求,近年英文科可能也有類似的意見。但是「專門化」從根本上扞格了國民小學師資培育的精神,在小學高年級引進專科師資可能導致小學校園「一國兩制」,可以想像出不少困難。我個人贊成小學師資的「融通性」而不太希望小學師資「專門化」。如果改為 5-3-4 學制,可能是一個協調的辦法:仍維持小學 5 年的融通/合科教學,專門化的教學仍從初級中學(國中)開始,但是實際上提前自 6 年級開始。

至於劉教授對大考中心、招聯會(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的批評,也是始終如一的。 我個人認為招聯會的影響更大。 世界各國都有統一考試,客觀的評判之下,眾人應該也會同意:標準化的考試乃是必要之惡。 所以大考中心這個機構有其正當性,它的問題是技術性的,可以技術解決。 但招聯會就不同了,它是根本結構的問題。世界各國罕見「聯合招生」的機構; 以英國為例,他們存在名稱相似的機構,但是它的功能純粹是提供招生(大學)、申請(學生)雙方溝通服務的第三方機構,目的在於「提高媒合效率」, 盡量減少大學的缺額與名落孫山的考生, 其功能與職掌完全不同於我國的招聯會(林福來、吳家怡,1991:英國的會考與大學招生制度)。對於英國這樣的媒合機構,我個人是完全贊成的。

反觀我國的招聯會:

在政治民主、市場自由的臺灣,為什麼容許這樣的機構存在? 我想,是二千年「尊師重道」的民族文化使然。 但是,再怎麼偉大的文化傳統,也總可以有解開來重新檢視的時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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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Dec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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