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課程綱要

做課綱實驗的實驗教育

「板橋模式」是一段教育圈津津樂道的往事, 它的本質是:在全面實施課綱、教材之前,先做實驗(與修訂)。 讀者可能會想: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怎麼可以一次實驗都沒做,就直接對全國學生實施新課程和新教材呢? 但是,實際情況就是各位感覺匪夷所思的:我國絕大部分的課程與教科書,都沒做過實驗。 我不在這裡詳說板橋模式;關於它,我推薦一篇了不起的論文──我認為這是一篇「了不起」的論文。

陳美如、彭煥勝(2016)。探尋一段臺灣課程發展史──板橋模式的回顧與前瞻。教科書研究,9(1),1-36。 [期刊全文]

板橋模式只做小學階段的課程實驗。那是因為當年(民國 45 年)的國民教育就只有小學的六年,升學(初級中學)是要通過考試的,而且升學的人口比例相當低。 但是,在 63 學年,黃武雄教授也做了高中數學教材的實驗。 這一年的實驗可以說是黃武雄一肩挑起的,但是這項偉大的事業並沒有續集, 它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 當年的實驗教材與一年之內的實驗記錄,受到中華民國數學會的珍視, 將它們全文掃描,公佈於世:

TMS 教育資源平臺(2020)。高中數學實驗教材。中華民國數學會。 [Google Drive 網址]

為什麼小學階段的課程實驗做得起來,但是國中、高中都不行呢? 我認為關鍵就在「大考」。 民國 57 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之後,國小畢業直升國中,不必經過考試, 一口氣「解放」了國民小學,這就給了國小進行創新性教育實驗的自由空間。 在九年國民教育之前,主事者知道:只有在特定的實驗學校裡,才能進行教育實驗。 因此,早在民國 47 年,就在板橋成立了「實驗國民學校」。 這所學校如今不再是實驗學校,而是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民小學 [中山國小校史]。

在國中和高中,因為「課程標準+聯考聯招」的嚴密聯手, 可謂完全窒息了創新性課程實驗所能呼吸的空氣。 或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中,誕生了 2014 年的「實驗教育三法」。 不論立法的初衷何在,一如民國 47 年那時的狀況: 如果想要在國中、高中進行創新性的課程實驗,就只能在實驗教育中嘗試。 我認為,實驗教育成為課程實驗的唯一可能場域,但是據我所知:此事並未發生。

臺北市和平實驗小學校長:黃志順博士,寫了一篇簡明委婉而有深度真相的短文, 不妨作為實驗教育的入門文獻。

黃志順(2023)。「實驗教育」與「教育實驗」之間的弔詭與機會? 來自實踐層次的辯證反思。臺灣教育評論,12(8),9-16。 [期刊全文].[我畫記的版本]

黃校長指出:實驗教育的困境在於它直到現在無法展現「公共性」, 這個現象或許因為法律限制,但也可能出自實驗教育社群(利害關係人)本身。 缺乏公共性,使得實驗教育坐實了邊陲位置,也讓中心位置心安理得地把它壓制在邊陲, 導致一種類似 catch-22 的癥結。

大家知道我實在關心的是數學課程。 我希望能有(至少)一所實驗教育機構,願意接受我規畫的數學課程創新性實驗。 我提議的實驗課程,具備以下設計理念:

  1. 在 10 年級畫一條終止線,完成 10 年級的時候,整體的學習內容與應考能力,要能達到國家課程綱要設定的標準。
  2. 過了 10 年級終止線之後,學生同時準備好接續臺灣 11、12 年級數學課程, 或者 IB 的 DP 數學課程。
我的實驗課程最好能從 5 年級開始,如果有困難,也得從 6 年級開始。 對於想要嘗試未來進入 IB 課程的學生,同時啟動雙語教育, 雙語教學當然是以「華洋模式」執行。 在我的實驗數學課程中,5-10 年級(或者退而求其次的 6-10 年級)的課程進度與國家課綱不同,但並不是提早學習也不是只專注考試需求,而是同時注重素養、脈絡與效率。

以全國課程為假想目標而做課程實驗的實驗教育,可以藉此彰顯自己的「公共性」價值, 有機會在數學領域裡回應現存教育樣態的挑戰──意思是說,至少在數學科, 有機會展現教育困境的解決方案。 經由為了全國而做的數學課程實驗,實驗教育也有機會化解「中心 vs 邊陲」的界線。 我主張:現存的數學教育困境,很大部分是課程設計不當的後果, 只有修改課程才能根本解決問題。這個大膽的假設,需要謹慎的實驗。 因為課程規畫涉及 5、6 年的時間跨距,只有較大規模的實驗教育機構才能做這個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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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Mar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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